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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4
浏览量: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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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9-07-04 / 2019-07-16
资质荣誉 |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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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符合国家、广东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环境、节能和安全标准;
      (二)项目建设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用良好,项目实施地在广东省境内;
      (三)核心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先进成熟可靠,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附加值高,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
      (四)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兼顾除危废以外的其他工业固废,以及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综合利用量不低于10万吨/年;
      (五)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
20%;
      (六)原则上为在建或2019年内能开工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手续齐全。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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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第二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促局、沧江工业园管委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高度重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积极指导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好申报工作,我局将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于7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并附电子光盘)报我局中小企业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2019〕897号).pdf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9年7月4日

  (联系人:麦志文,联系电话:8888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