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科技企业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市场认可度高。
(二)行业范围。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指标条件。
拟推荐的科技企业须符合以下五套指标中的其中一套:
1.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2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预计市值不低于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医药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试验批件。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关于征集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有关科技企业:
为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工作,贯彻落实“科创12条”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19〕925号),现征集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进入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数据库。请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广泛宣传发动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企业对照省通知要求(见附件1),如实填写《上市后备企业情况信息表》(见附件2),并于6月25日前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钟舒
联系电话:2808974
邮箱:ghk2808974@163.com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