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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及区块链企业入库登记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及区块链企业入库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6
浏览量: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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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06-03 / 2019-06-14
资质荣誉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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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广州市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具备从事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或区块链业务的基础设备条件和专门经营场地。 

       (三)主营业务涉及以下关键技术应用: 

       1.人工智能 基础支撑:芯片、传感器、数据服务、云计算等 关键技术:机器学习、语音及自然语言理解、计算机视 觉、认知智能、脑机接口、机器人等 行业应用:工业制造、金融、智慧生活、交通出行、医 疗健康、教育、公共安全、零售、手机及互联网娱乐、广告 营销等

       2.虚拟现实 基础支撑:芯片、显示器件、传感器、一体化头显等 关键技术:近眼显示、感知交互、渲染处理、内容制作 等 行业应用:工业制造、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健康、 电子商务、手机及互联网娱乐、广告营销等 

       3.区块链 基础支撑:芯片、云计算、数据服务等 关键技术:公有链、联盟链、BaaS、数字资产存储、区 块链技术解决方案、安全服务等 行业应用:工业制造、金融、物联网、电子政务、知识 产权、医疗健康、大数据交易、教育、广告营销、电子商务 等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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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及区块链企业入库登记工作的通知

  穗工信函〔2019〕1175号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我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及区块链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和产品应用等骨干企业,现就广州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及区块链企业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

  1.申报方式和时间。以自主申报为原则,相关企业请于6月14日前登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平台(http://data.gzii.gov.cn)注册申报(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

  2.实施动态更新。2018年入库的人工智能企业须在网上更新填写入库申请表。

  3.本次入库申请无需纸质申报。

 

  二、组织发动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通知本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时申报。

 

  三、审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符的企业,需自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网上补齐有关材料。

 

  四、公示

  审核通过后,最终入库名单将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公示期届满将统一纳入广州市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及区块链企业库。

  (市工信局联系人:何锟、朱裕忠;电话:83510032、83123850;企业注册、技术支撑联系电话:83757025)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