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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申请获奖原创作品评审认定办事指南
申报已结束黄埔区申请获奖原创作品评审认定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06-04
浏览量: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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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06-03 / 2019-07-15
资质荣誉 | 奖励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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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础条件

  工商注册地、办公地址、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并承诺10年内注册地址、统计关系不迁离我区、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企业或机构。

  (二)专项条件

  1.所申报原创作品上年度获重大奖项;

  2.作品内容正面、积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拥有所申报原创作品的自主版权。

  (三)条件说明

  1.本奖励所称“上年度”指自然年度,即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本奖励所称“重大奖项”指国际国内知名文化艺术设计、国际A类电影节、国际国内权威行业组织等机构颁发的重大奖项(见附件)中的非个人奖项。

  3.本奖励所称“最高奖项”包括各重大奖项金奖、一等奖及同级别奖项,“次等奖项”包括各重大奖项银奖、二等奖及同级别奖项。奖项级别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核认定。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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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埔区申请获奖原创作品评审认定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8〕15号,以下简称“《办法》”)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文广新规字〔2019〕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一)基础条件

  工商注册地、办公地址、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并承诺10年内注册地址、统计关系不迁离我区、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企业或机构。

  (二)专项条件

  1.所申报原创作品上年度获重大奖项;

  2.作品内容正面、积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拥有所申报原创作品的自主版权。

  (三)条件说明

  1.本奖励所称“上年度”指自然年度,即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本奖励所称“重大奖项”指国际国内知名文化艺术设计、国际A类电影节、国际国内权威行业组织等机构颁发的重大奖项(见附件)中的非个人奖项。

  3.本奖励所称“最高奖项”包括各重大奖项金奖、一等奖及同级别奖项,“次等奖项”包括各重大奖项银奖、二等奖及同级别奖项。奖项级别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核认定。

 

  三、申请时间

  6月3日至7月15日。

 

  四、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分别用A4纸按顺序印制,附封面、目录和页码,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一份,在申请预审时提供。其余材料在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1.《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奖励兑现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必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并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证照(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作品原件(音频、视频等作品请拷贝于光盘或U盘中,无法提供的实体作品请附作品文字说明、图片介绍等相关展示材料);

  5.作品介绍(包括基本信息、作品亮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6.作品版权证明(涉及多方版权的,申报单位须获其他版权方授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作品获奖情况表(后附模板)(附作品获奖证明及奖项简介,如为外文证书,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8.与获奖作品相关的生产、经营、制作、发行、公映等许可类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业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产业和旅游科(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B栋523)

  联系电话:82002861 邮箱:hplyj@hp.gov.cn

 

  六、申请流程

  (一)递交材料。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办事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二)项目预审。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项目进行预审、汇总,通知预审通过单位按要求提交评审材料。

  (三)组织评审。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开展项目评审认定工作。

  (四)征求意见。评审结果向区有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

  (五)结果公示。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拟定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公告,并挂网公示。

  (六)认定批复。公示无误的项目,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评审认定结果证明,指导申报单位后续兑现申请事宜。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