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黄埔区申请电子竞技场馆评审认定办事指南
申报已结束黄埔区申请电子竞技场馆评审认定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06-04
浏览量:2339
立即申报
立即评估
具体信息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06-03 / 2019-07-15
奖励
申报条件
展开

  (一)基础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并承诺10年内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统计关系不迁离我区、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企业。

  (二)专项条件

  电子竞技场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依法登记备案,在本区辖内处于正常运营状态并已对外开放1年以上;

  2.具有固定合法的场所,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比赛区净高不低于4米,座位数不少于300个;

  3.上年度举办或承办过赛事总奖金累计达到200万以上的单项地区性及以上级别电竞比赛不少于3次。

  (三)条件说明

  1.本奖励所称“电子竞技场馆”是指经依法登记备案的,能够进行电子竞技运动训练、比赛及相关活动的场所。

  2.本奖励所扶持的电子竞技场馆建立时间应在《办法》有效期内,建立时间以依法登记备案时间为准。

  3.本奖励所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指企业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含财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专项报告数据为准。


通知原文
展开

  黄埔区申请电子竞技场馆评审认定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8〕15号,以下简称“《办法》”)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文广新规字〔2019〕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一)基础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并承诺10年内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统计关系不迁离我区、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企业。

  (二)专项条件

  电子竞技场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依法登记备案,在本区辖内处于正常运营状态并已对外开放1年以上;

  2.具有固定合法的场所,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比赛区净高不低于4米,座位数不少于300个;

  3.上年度举办或承办过赛事总奖金累计达到200万以上的单项地区性及以上级别电竞比赛不少于3次。

  (三)条件说明

  1.本奖励所称“电子竞技场馆”是指经依法登记备案的,能够进行电子竞技运动训练、比赛及相关活动的场所。

  2.本奖励所扶持的电子竞技场馆建立时间应在《办法》有效期内,建立时间以依法登记备案时间为准。

  3.本奖励所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指企业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含财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专项报告数据为准。

 

  三、申请时间

  6月3日至7月15日。

 

  四、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分别用A4纸按顺序印制,附封面、目录和页码,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一份,在申请预审时提供。其余材料在预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1.《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奖励兑现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必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并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电子竞技场馆评审认定申请报告(后附提纲)(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电子竞技场馆备案及开馆时间的相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建筑面积证明(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比赛区净高、座位数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相关赛事情况表(后附模板)(附每个赛事的活动方案、赛事总结、奖金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9.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专项报告(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业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产业和旅游科(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B栋523)

  联系电话:82002861 邮箱:hplyj@hp.gov.cn

 

  六、申请流程

  (一)递交材料。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办事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二)项目预审。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项目进行预审、汇总,通知预审通过单位按要求提交评审材料。

  (三)组织评审。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开展项目实地考察及评审工作。

  (四)征求意见。评审结果向区有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

  (五)结果公示。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拟定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公告,并挂网公示。

  (六)认定批复。公示无误的项目,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评审认定结果证明,指导申报单位后续兑现申请事宜。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年6月3日 


原文链接:

/news/info/21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