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场馆建筑面积一 般不少于5000m2,其中属教育、文化场所 的,不少于1000 m2;高等院校、科研机 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内部具有 科技教育功能并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的场 馆、实验室、生产现场等场所的,应不少 于 500平方米
2.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购置活动设施和器材,支持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及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
请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按照《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和命名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表》、申报单位证明材料一式6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6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广东省生产力促进协会邮箱gdpanet@163.com,纸质版邮寄到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具体地址是: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01室。
二、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复核工作
请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通知2019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进行复核工作(我市共6家),各复核单位须于2019年6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广东省生产力促进协会。
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29日
(联系人:专家服务与智力引进科 卢娟,电话:8303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