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人为获得“2017年度番禺区创业领军团队”荣誉称号的团队企业。
(二)申报人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019年番禺区创业领军团队配套扶持专项申报指南
一、发布依据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番发〔2016〕11号);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番禺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支持制度>和<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制度>的通知》(番组〔2016〕99号)。
二、适用范围
2019年,对2017年度入选番禺区创业领军团队的企业给予配套扶持。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获得“2017年度番禺区创业领军团队”荣誉称号的团队企业。
(二)申报人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四、相关支持
(一)工作场所房租补贴。对入选团队企业,在入选后3年内,每年给予工作场所租金的50%补助,单一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贷款贴息。对入选团队企业与项目研发产业化直接相关的贷款项目,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每个项目贴息时间最长2年,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为2000万元。
补贴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五、申报材料
(一)《番禺区创业领军团队配套资助申请表》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2. 获认定为番禺区创业领军团队的证明文件;
3. 企业工作场地租赁合同及已支付租金的银行凭证(申请房租补助的提供);
4.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到账凭证、已支付贷款利息的银行凭证(申请贷款贴息的提供);
5. 自筹经费到位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6. 组织申报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项目材料须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后装订成册并盖章。纸质材料一式2份(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必要时核对原件),纸质材料通过PDF格式扫描后提交电子文档。所有材料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送至受理地点,逾期概不受理;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二)审核。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补贴单位名单。
(三)公示。拟补贴单位名单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上公示,公示期7天。
(四)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拨付。番禺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按相关规定向补贴单位发放相应补贴。
七、申报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9年5 月 27 日至 7 月 26日下午5:00时。
八、受理地点
(一)广州市番禺区科工商信局科技规划科
地址: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口岸大街11号201室
联系人:喻俊,郭婉君
咨询电话:84820844,84826039
(二)广州市智汇谷人才联盟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番禺区广州大学城青蓝街28号创智大厦2、3栋一层
联系人:杨丽真
咨询电话:18620537201
九、有关说明
申报人需如实、完整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如已入选获得专项资助的,取消入选资格、停止资助,追回资助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番禺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