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1
浏览量:2083
立即申报
立即评估
具体信息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03-25 / 2019-03-15
资质荣誉
申报条件
展开

        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本省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设计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工业设计专项研发经费年支出额不低于 500 万元占企业研发投入总经费的比例不低于 30%,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四)重视工业设计工作,用于工业设计的投入处于省行业领先水平,能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应用“互联网+”模式程度比较高,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六)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七)工业设计中心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 3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50%。

  (八)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设计类专利、版权等 10 项以上或获得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 3 项以上。
  (九)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本省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应用“互联网模式程度比较高,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四)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 35 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50%。
  (五)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全省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低于 300 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0%。
  (六)工业设计企业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设计类专利、版权等 10 项以上或获得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 3 项以上。
  (七)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通知原文
展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深工信新兴字〔2019〕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19〕400 号,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市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包括但不限于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节能环保、新材料等行业(产业),分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等三个类别,申报数量不限。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单位须符合《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信生产〔2015〕368号,附件2)有关认定条件,并按照《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附件6)提供申报材料。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单位务必于2019年3月15日(办公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文档word版本)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势产业处(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北门二楼2049),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我市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推荐事宜,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即向我局举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方之琪,电话:88102021)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27日

原文链接:

/news/info/18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