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科工局
2018-08-01 / 2018-08-30
事后补助
本次越秀区专利质押融资贴息对象为2017年度获得专利质押融资贷款,且无逾期还款情况的越秀区企业。
(一)申报单位为质押专利的专利权人,利用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还本付息;
(二)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权质押登记。
关于开展2017年度越秀区专利质押融资贴息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越秀区专利质押融资贴息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驱动创新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越秀区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创新驱动的若干规定(试行)》(越府办〔2015〕82号)的有关要求,制定《2017年度越秀区专利质押融资贴息工作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积极申报专利质押融资贴息资金,进一步做好专利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二、请相关单位广泛宣传专利质押融资贴息政策,协助组织好资金申报工作。
三、专利质押融资贴息资金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四、本通知仅直接发布于越秀区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www.yxst.gov.cn/yxkxj/),不再另行单独通知申请人。
(联系人:司徒健富、唐灿,联系电话:37663010)
广州市越秀区科工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