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05-11 / 2018-10-20
事后补助
1、在天河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业统计,且申报当年季度(1-3月、4-6月、7-9月、10-12月)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5000万元及以上。
天河区2018年规模以上软件企业营收增长支持专项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天河区支持软件业发展和企业R&D投入实施办法》(穗天科工信规〔2017〕3号)
二、申报条件
1、在天河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业统计,且申报当年季度(1-3月、4-6月、7-9月、10-12月)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5000万元及以上。
三、支持标准
按其申报季度对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30%予以支持,同一企业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申报时间
每个季度的申报窗口分别为:5月11日—5月31日;7月1日—7月20日;10月1日—10月20日;次年1月1日—1月20日。
五、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提交一式一份,胶装成册:
1、《天河区科技创新系列政策专项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企业报表,加盖公章:
(1)第1季度提交3月报表F203;
(2)第2季度提交3、6月报表F203;
(3)第3季度提交6、9月报表F203;
(4)第4季度提交9、12月报表F203。六、受理地点及联系人受理点: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天河区员村天府路1号区政府2号楼1109-2室联系人:余丹慕、余子健
电话:38200174,38623769 传真:38622893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