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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2018年知识产权系列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已结束天河区2018年知识产权系列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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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05-11 / 2018-05-31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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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天河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依法缴税、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事业单位(填报附件1)。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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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河区2018年知识产权系列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

 

  二、申报条件

  在天河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依法缴税、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事业单位(填报附件1)。

 

  三、具体项目

  (一)专利申请项目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信息中心核准后的数据予以确定,由申报单位对照支持项目,按本单位真实情况填写《天河区企事业单位专利申请资金支持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附上证明材料予以申报。

  1、支持项目

  ⑴对企事业单位发明专利申请工作给予保量增长支持:

  ①企事业单位2017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不低于2016年度的前提下,对上上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给予1000元/件的支持。

  ②对企事业单位2017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2016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增量,按以下标准进行支持:

  a、增量在10件以下(含10件)的部分,按2000元/件的标准给予支持。

  b、增量在11-50件(含50件)的部分,按2500元/件的标准给予支持。

  c、增量在51-100件(含100件)的部分,按3000元/件的标准给予支持。

  d、增量在101件以上的部分,按1000元/件的标准给予支持。

  ⑵对2017年度提交PCT专利申请报告且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企事业单位专利权人,按5000元/件的标准给予支持。

  2、申报材料

  ⑴天河区企事业单位专利申请资金支持申请表

  ⑵申请发明专利支持的,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发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专利受理收费收据(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⑶申请PCT支持的,需提供PCT请求书、PCT国际检索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⑷50件以上(含50件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提供盖章确认的发明专利申请清单;

  ⑸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⑹权利人为两人或以上的,第一权利人作为申请人,提供其他权利人签署同意证明;

  ⑺受理部门在审查过程中需要申请单位补充提供的证明材料。

  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

  (二)企业贯标项目

  根据广东知识产权贯标信息统计系统核准的信息予以确定,由申报单位对照支持项目,按本单位真实情况填写《天河区企业贯标资金支持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附上证明材料予以申报。

  1、支持项目

  对2017年度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通过评审、验收合格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支持,用于支持企业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

  2、其他条件参照市知识产权局的标准,本项目采取后补助形式。贯标企业在2017年度的专利申请数量达20件或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达5件以上的,给予企业支持5万元;专利申请数量未达上述要求的贯标企业可争取2018年度达到相应专利数量要求后,2019年再向我局申报贯标项目补助。

  3、申报资料

  ⑴天河区企业贯标资金支持申请表;

  ⑵提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⑶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发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专利受理收费收据(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⑸受理部门在审查过程中需要申请单位补充提供的证明材料。

  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

  (三)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登记信息给予确认,由申报单位对照支持项目,按本单位真实情况填写《天河区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资金支持申请表》(详见附件4),并附上证明材料予以申报。

  1、支持项目

  对2017年度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获得银行贷款,且无逾期还款情况的企业,按银行贷款金额的3%,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支持。每家企业每年可以申请1笔质押融资支持。

  2.申报条件

  ⑴申报单位为质押专利的专利权人,利用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于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完成还本付息;

  ⑵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权质押登记。

  3.申报资料

  ⑴天河区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资金支持申请表;

  ⑵用于质押的专利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⑶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⑷贷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⑸银行发放贷款及还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⑹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⑺受理部门在审查过程中需要申请单位补充提供的证明材料。

  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

  (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项目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信息中心核准后的数据予以确定,由申报单位对照支持项目,按本单位真实情况填写《天河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新落户和代理资金支持申请表》(详见附件5),并附上证明材料予以申报。

  1、支持项目

  ⑴对2017年度代理本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以上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按200元/件的标准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⑵对2017年1月1日(含)以后新落户本区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运作满一年且单年度代理本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00件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2、申报资料

  ⑴天河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新落户和代理资金奖励申请表;

  ⑵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⑶上年度代理的本区发明专利申请清单、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发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受理收费收据;

  ⑷受理部门在审查过程中需要申请单位补充提供的证明材料。

  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

 

  四、申报受理部门

  申报单位需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申报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交到受理部门。

  受理点: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知识产权科地址:天河区员村天府路1号区政府2号楼1010室

  联系人:幸平、肖志平

  电话:020-38622839

  邮箱:thqzscqj@163.com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