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天河区辖内的高校和科研院所。
2、其他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天河辖内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或学生;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至少拥有2件或以上与所申请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必须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需获得所工作或学习的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申报项目须符合天河区优先发展的产业和领域。
天河区2018年辖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
二、申报条件
在天河区辖内的高校和科研院所。
三、具体项目
(一)天河区辖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项目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信息中心核准后的数据予以确定,由申报单位对照支持项目,按本单位真实情况填写《天河区辖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项目本地转化申请表》,并附上证明材料予以申报(详见附件1)。各高校科研院所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本专项区科工信局只接受高校科研院所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1、支持项目
对区辖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项目本地转化进行支持,每年具体支持项目指标按各高校科研院所2017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确定,每50件发明专利申请量给予1个指标,单个高校科研院所最高不超过10个指标。每个项目指标支持10万元。高校科研院所同意申报到区科工信局的项目总数不超过根据以上原则计算出来的指标数。
2、其他条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天河辖内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或学生;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至少拥有2件或以上与所申请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必须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需获得所工作或学习的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申报项目须符合天河区优先发展的产业和领域。
3、申报资料
⑴天河区辖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项目本地转化资金支持申请表;
⑵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发的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⑶高校科研院所出具的推荐书(加盖公章);
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⑸受理部门在审查过程中需要申请单位补充提供的证明材料。
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7月11日
四、申报受理部门
申报单位需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申报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交到受理部门。
受理点: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知识产权科地址:天河区员村天府路1号区政府2号楼1010室联系人:幸平、肖志平
电话:020-38622839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