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5
浏览量:7259
立即申报
立即评估
具体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8-05-25 / 2018-05-30
事前补助 |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展开

    (一)申报项目的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类项目须由用户、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核心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等组成的联合体联合申报。联合体成员间须共同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组织方式和运营机制、成员单位具体权责、任务分工以及长期发展计划等。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作为项目的申报单位和责任单位。

    (三)每个申报单位只允许牵头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过2015-2017年项目但逾期未验收的,项目牵头单位不得申报2018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

    (四)申报项目须能够在2020年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其中,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类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标准制定能力及试验验证基础条件;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类项目须为已开工在建项目,并通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评估。

    (五)申报项目应具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的核心技术,项目的技术参数和功能有重大突破,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并在项目验收前完成有关主管部门对知识产权申请的正式受理。

    (六)申报项目应具有智能转型需求迫切、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等特征,目标产品应具备技术先进、市场潜力大、品牌影响力强等特征。

通知原文
展开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组织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申报工作。相关通知要求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规〔2018〕36号)(网址: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267/n3057273/c6193165/content.html)。

  因时间紧急,经与省财政厅沟通,请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务必于5月30日(周三)下午17时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以及联合推荐文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创新处)、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资料按照工信厅联规〔2018〕36号文中附件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项目申报书一式11份(附电子版),相关附件按规定顺序装订一式6份,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供项目介绍有声PPT(刻录光盘2份提交我委),时长不超过10分钟。其中,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类项目PPT须包括立项必要性、牵头单位情况、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项目内容及实施方案、组织结构等内容;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类项目PPT须包括立项必要性、牵头单位情况、项目内容及实施方案、联合体组织方式及运行机制、项目已有基础等内容。

  广州市推荐项目不超过6个,其他地市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中央企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单位牵头项目通过所在地市申报,不占地方项目申报指标;省属企业通过所在集团报送,且每个省属企业集团限报1个项目;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须通过所在地市申报,纳入地方项目申报指标。项目建设地点必须在广东省。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项目汇总表需按照项目推荐先后顺序排序。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创新处 曲超,电话:020-83134277,1360281769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707室,

  电子邮箱:sjxwcxc@163.com)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