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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的公示
惠州市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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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1970-01-01 / 1970-01-01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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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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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5〕2号),经研究决定,将省商务厅下达我市口岸建设事项专项资金350万元分配给大亚湾区,对大亚湾区智慧口岸项目建设给予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8日- 3月24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52-2231602。

  惠州市商务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