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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重点综合展会项目、国内重点区域合作经贸活动)2024年度第四批资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重点综合展会项目、国内重点区域合作经贸活动)2024年度第四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4
浏览量:179
具体信息
1970-01-01 / 1970-01-01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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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重点综合展会项目、国内重点区域合作经贸活动)2024年度第四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4年版)》等文件精神,拨付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重点综合展会项目、国内重点区域合作经贸活动)2024年度第四批资金项目470,698元。请相关单位收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510咨询。

  特此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