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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重点综合展会项目、国内重点区域合作经贸活动)2024年度第四批资金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重点综合展会项目、国内重点区域合作经贸活动)2024年度第四批资金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5
浏览量:414
具体信息
1970-01-01 / 1970-01-01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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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重点综合展会项目、国内重点区域合作经贸活动)2024年度第四批资金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4年版)》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市喜发光学材料有限公司等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商务交流科

  电话:0769-22817510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