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佛山市关于2024年省级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的公示
佛山市关于2024年省级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9
浏览量:619
具体信息
1970-01-01 / 1970-01-01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事后补助
通知原文
展开

  佛山市关于2024年省级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广东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至7月24日。

  联系电话:0757-83035526。

  电子邮箱:swj_yangzheng@fscom.foshan.gov.cn。

 

  佛山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