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
1970-01-01 / 1970-01-01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事后补助
关于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业网点建设专题(第二批)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加快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支持商业网点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6号)、《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商务规字〔2022〕3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业网点建设专题(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13日。
若对拟扶持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3日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81329353
单位地址: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楼旧翼24楼2402
受理时间:2023年11月3日—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