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境内市场专项—加博会资助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境内市场专项—加博会资助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量:689
具体信息
1970-01-01 / 1970-01-01
通知原文
展开

  关于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境内市场专项—加博会资助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2〕16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境内市场专项—加博会资助项目)进行了初审,涉及企业单位共计271家,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7楼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电话:0769-26995026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