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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中山市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中山市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3
浏览量: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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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3-03 / 2023-03-13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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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对应办理节能审查而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不予支持,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5G模块、智能传感器、网络设备等关键设备器件更新改造和信息化改造项目,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2023年3月31日(含)前完工符合条件的2019年度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扩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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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中山市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小榄镇、南头镇、三角镇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2〕14号)要求,现将中山市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山市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共资助“喷雾泵阀门扩产技术改造项目”等9个项目,资助金额合计12464万元(附件1)。


  二、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项目单位填写《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2,表格须按照项目单位开户信息完整填写,如有括号,必须注意半角或全角),并准备收据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交由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收据须盖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与获扶持单位及开户名称相同),抬头写“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容写“中山市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款”。收据“出纳”和“经手人”至少需有一处签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三、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有关材料后,于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前统一交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投资科。


  四、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工信〔2021〕205号)等文件规定,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各镇街要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3),加强项目跟踪,切实负起资金监管责任,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3日

  (联系人:刘涵,联系电话:8832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