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要求
适用于本区工业企业、本区经认定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或机构。
(一)工业企业的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二)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或机构申请本扶持前需经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通过。
(三)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有关文件规定的不得申报或不予资助的情况。
项目要求
(一)项目总投入费用包括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软件、硬件、网络改造费用、人员投入费用及软件二次开发费用,不包括场地费用、水电费等企业运营所需费用。属于本扶持扶持范围内的项目投入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含)之后,如企业于2021年10月1日后新落户本区,则平台建设费用核算时间不得早于落户时间。费用投入主体应是申报单位。
(二)工业互联网平台是工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链接、汇聚、配置的枢纽,具体指面向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构建基于海量数据采集、汇聚、分析的服务体系,支撑制造资源泛在连接、弹性供给、高效配置的工业云平台。
(三)所服务的企业仅限于工业制造业企业。“服务”指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向工业制造业企业提供数据采集传输、管理计算、分析应用、已发生交易的供应链采购、已发生的金融贷款等服务。
(四)支持基于自主可控工业操作系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应用。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办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9〕9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穗埔工信规字〔2021〕4号),现就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办法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项类别
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扶持、标识解析应用与二级节点扶持、工业互联网平台扶持、评估测试扶持、标准制定扶持、工业APP扶持、安全防护扶持
二、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9日—5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在申报时间内按照相应基本要求、申报书及遴选标准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将入库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5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电子邮件)、项目入库汇总表(可编辑的电子版,发电子邮件)报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82110960、82110952,邮箱:gyhlw@hp.gov.cn,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103)。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