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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关于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拟支持单位的公示
珠海市关于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拟支持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2
浏览量: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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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 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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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拟支持单位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便函[2021]166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7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或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确认)、局党组研究、报省工信厅审定等程序,我局拟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对拟支持单位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2年4月13日至4月19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业务电话:2251062;

  监督电话:2254584;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303室;

  邮政编码:519000。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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