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申报“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着力引进能够促进原始创新、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及创新创业人才。
(二) 项目单位要结合专家情况充分论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经费申请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填报,不得虚列虚报。
(三) 严格按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落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防止疫情跨国(境)传播。符合外国高端人才标准条件的,要用好《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政策,积极申请办理R字签证,确保引进的外国人才及时到位。
(四) 申报单位为依法在广东境内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单位。对承担国家和省级重点研发计划以及各类科技创新基地、科研平台建设等项目的外专需求予以重点支持。
(五) 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申报的,将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对相关工作主体进行严肃处理。
(六) 各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外国专家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推动互利合作。
重点发动百强创新型企业、倍增计划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研发投入较高的外资企业、港澳台企业等积极申报。
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
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园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省科技厅要求,将开展2022年度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现转发该通知给你们,并就开展组织发动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的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包括“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和“外国青年人才计划”三类。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园区)主动对外国专家的情况进行摸底,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特别是重点发动百强创新型企业、倍增计划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研发投入较高的外资企业、港澳台企业等积极申报。请于4月1日前将摸底和发动申报情况报我局引智科邮箱kjjhzyz@dg.gov.cn。
(二)有意申报的单位请登录“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fuwu.most.gov.cn/)填报相关申报书并提交相关材料,请于4月7日24点前完成申报书提交工作。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2日
(联系人:引智科 杨潞桦、黄志钧;联系电话:2283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