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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1年度“鸿鹄人才”评估合格人选名单公示公告
光明区2021年度“鸿鹄人才”评估合格人选名单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3
浏览量:849
具体信息
1970-01-01 / 1970-01-01
人才类
人才补贴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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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区2021年度“鸿鹄人才”评估合格人选名单公示公告


  根据《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团队认定评估办法(2017年11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光明区“鸿鹄人才”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按规定公示评估合格人选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958(2)室;邮编:518107,联系电话:88211147)。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办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核实影响评估结果的,取消其资格。

  光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