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05-14 / 2021-07-01
事前补助
(一)申请单位是在深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非企业类单位申请的,应当有至少一家在深企业作为合作单位,并由企业提供至少与政府资助等额的配套出资;
(二)深方和外方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书,明确双方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包括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等;
(三)合作研发的成果由双方共有或者由中方所有;
(四)在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海外院校设立联合实验室的,不受第一项限制。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2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指南已经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请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暂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7月1日(截止至24:00)(截止18:00)。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