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12-02 / 2020-12-24
事后补助
1.申请单位是深圳市科技创新券已入库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与持券单位签订了科技服务合同、接收了创新券并按服务合同约定完成了相关科技服务事项;
2.科技创新券仅支持2018年1月1日(含)之后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协议);科技创新券支持的服务内容以合同签订日期所在年度审核入库的服务内容为准;
3.服务协议(合同)的双方应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4.企业持创新券缴费的科技服务项目的兑现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服务总费用的50%,实际资助金额以创新券兑现金额为准。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0〕3号)及我委科技计划安排,2020年度深圳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指南现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24日(截至18:00)。
只需网络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并提交。提交后,点击申请书上的“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