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审批并公示,决定对深圳报业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及项目(详见附件)予以支持。
特此公告。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联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