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15-03-11 / 2015-04-1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企业及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自主创新,根据《龙华新区关于加快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及其实施细则(科技创新奖励类)的有关规定,我区将开放受理2014年度龙华新区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奖项
本次受理新区管委会主任奖、创新奖、标准奖、专利奖及国家、省科技奖励配套奖共五类奖项。
二、受理地点
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103A。
三、申请程序
(一)登录经济服务局网站或龙华新区科技与产业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下载《龙华新区关于加快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科技创新奖励类)》和申请书;
(二)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
(三)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请申请主体在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将电子版一并发送。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必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会协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旦查明,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同一申报主体每类奖项最多可申报1宗项目,且不得与第一批已申报的奖项类别重复。
(三)经济服务局业务咨询电话:29011239、23332189。
深圳市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