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17-04-17 / 2017-05-07
各有关单位: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拟于近期开展科技创新园认定受理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区科技创新园认定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3.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4.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二、注意事项
申报主体必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龙华科创局将会协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旦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纸质材料提交地址及咨询电话
1.纸质材料提交地址:清湖行政服务中心国鸿办公楼二栋六楼614办公室;
2.业务咨询电话:23336092、2333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