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企业,且近2年内(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无涉税、走私、严重失信和重大质量、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或经认定的软件企业上年度软件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三、企业建有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技术中心组织结构完善,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和产学研合作机制,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30人。
四、具有进行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所需要的仪器和设备,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五、具有良好的创新投入机制,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400万元。
六、具有较完善的技术开发立项、实施、评估、鉴定验收等管理机制。企业累计获得有效授权专利数或近三年获得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少于3件。
关于做好2019年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北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各区工信局、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为做好2019年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注册、符合申报基本条件(附件1)的独立法人实体企业。
二、申报程序
江北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各区工信局、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辖区内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编写《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附件2),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推荐盖章后,于5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江东中路265号)A251窗口(电话:68505251)。
三、申报材料
江北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各区经信局、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须汇总提交申报企业的《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材料格式可从南京市工信局网站(jxw.nanjing.gov.cn)和智慧南京·企业服务网(www.njqyfw.org)下载。上报材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文档(不含复印或扫描件),同时提交《2018年申报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3)。
联 系 人:科技与质量处 林卿
电话:68788858
电子邮箱:54286586@qq.com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