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01-03 / 2019-02-25
事后补助
(一)广东省境内的注册企业和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且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企业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
(三)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四)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企业,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申报。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19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19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粤工信融合函〔2018〕59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大力发动辖区企业申报,通知企业于2019年2月25日前将试点企业推荐表(电子版)和试点企业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刻录光盘)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我局。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9年1月3日
(联系人:梁忠源、沈钧友,电话:82340447、82340450,邮箱:55394757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