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珠海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营两年以上
(二)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
(三)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四)经营管理团队尤其是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较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其中大专(含)以上学历和中級(含)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
(五)服务业绩突出,具有较广泛的服务覆盖面,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咐力,年服务中小企业数不少于30家
(六)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
(七)积极参加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組织的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企业等相关社会服务资源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公益涉企服务活动,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服条辐射带动能力
(八)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城或区域内有一定的誉和品牌影力的服务平台,上述申报条件可适度放宽
关于开展2018年珠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府[2016]订号),加快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全市民营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决定开展珠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及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技术支持、投资融资、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设备共享、技术咨询等公共服务,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在珠海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营两年以上
(二)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
(三)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四〕经营管理团队尤其是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较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其中大专(含)以上学历和中級(含)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
(五〕服务业绩突出,具有较广泛的服务覆盖面,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咐力,年服务中小企业数不少于30家
(六)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
(七)积极参加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組织的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企业等相关社会服务资源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公益涉企服务活动,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服条辐射带动能力
(八)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城或区域内有一定的誉和品牌影力的服务平台,上述申报条件可适度放宽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申请表和申请报告(附件1)
(二〕法人证书、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主要服务设施、軟件或仪器设备清单(附件2)。
(五)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件3
(六)服务中小企业情况表(附件4)。
(七)发展规划或年度运营计划。
(八)从业资格、资质、认定证书(证明)复印件,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复印件。
(九〕得到各級政府扶持的情况。
(十)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
四、复核所需材料
2015年申报并通过认定或通过复核的示范平台(名单见附件5),有效期三年已满,需申请复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2015年至2017年平台开展服务企业有关工作总结。
(二)上一年度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三)珠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申请推荐表(附件6)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关于印发〈珠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珠中小企〔2011)48号,见附件7,领会文件精神,做好申报及复核工作。
(二)珠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及复核截止时间为6月26日,各申报单位需在限期内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新申报单位一式三份,申请复核单位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报送我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宇
联系电话:2210354
联系地址:市政府大院5号楼211室
电子邮箱:18387473@qq.com
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8年6月12日